附件1
2013年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定向
指标分配计算公式
一、计算公式
M=M1+M2+M3
M1=该初中毕业生数∕市区初中毕业生数*N*60%*20%
M2=该初中考生数∕市区初中考生数*N*60%*75%
M3=学校规范办学情况“5%”
注:分配录取总数的20%以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75%以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5%以规范办学情况为依据实行分配。
二、说明
M为某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该初中学校招生的定向指标分配生总数。
M1、M2、M3分别为某初中定向该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各指标(即毕业生数、报考率、规范办学情况)相应的定向指标分配数。
M3指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经区或市教育局查实有违规办学情况的学校,扣除5%定向指标分配的权重指标数,没有发现有违规办学情况的学校统一加上5%定向指标分配的权重指标数。
N为某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在市区招生的指令性计划数。